当前,脱贫攻坚已进入关键时期。实施农村贫困人口转移就业是一项系统工程,也是促进农村贫困人口增加收入的一项重要举措。
劳务输出:凸显重要战略地位
自20世纪80年代开始,大规模的劳动力流动为我国贫困的缓解与消除作出了积极贡献。据统计,截至2017年末,全国农村贫困人口从2012年末的9899万人减少至3046万人,累计减少6853万人。
然而,在精准脱贫攻坚战推进的关键期,传统扶贫方式也遭遇到很多挑战。
南京审计学院经济学院副教授樊士德认为,一方面,随着近年来农村和欠发达地区劳动力的大规模流动,贫困逐步由农村和传统农业部门向城镇和现代城镇部门转移,外来劳动力构成了城市贫困人口的重要组成部分。另一方面,劳动力外流给农村和欠发达地区自身的内生发展带来的冲击值得关注,扶贫方式迫切需要由“输血式”向“造血式”扶贫转变。
2015年出台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明确提出,将引导劳务输出脱贫作为新时期脱贫攻坚的重要方式之一。
对此,不少专家建议,要将劳务输出纳入精准脱贫的战略框架,并凸显其战略地位。要制定区域本地开发扶贫、劳务输出扶贫与配套的农村救济式扶贫等不同组合的扶贫政策,因人因地而异,提高扶贫的针对性、精准化和有效性。
“各地应结合劳务输出开展专项培训,培育和扶持具有本地特色、在国内具有影响力的劳务品牌,不断提高劳务输出质量。”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副研究员李娟说。
自主创业:最积极的就业扶贫
返乡创业是转移就业的另一项重要内容。2017年,安徽省当涂县太白镇农民工吴海燕在日本打工,学习蔬菜种植、加工技术。积累了第一桶金后,她把紫苏菜种植项目引进到家乡试种。由于紫苏菜在日本畅销,2018年她扩大订单种植面积200亩。收获的紫苏菜可出口创汇20多万美元。
如今农民外出打工不仅仅是赚钱,他们的眼光看得远了,打工变成“换脑子”、学技术、找路子,为返乡创业打基础的机会。
近年来,农民工返乡创业大军逐渐壮大,返乡农民工成为农民工创业主体。为了鼓励农民工创业,人社部门采取了很多措施。
以吉林省为例,该省充分利用各部门在政策、资金、技术、项目等方面优势,搭建创业平台,多渠道推进农民工返乡创业。吉林省人社厅采取“园区(基地) 企业 合作社 农户”的模式,每年建设省级农民工返乡创业基地20个以上。相关部门各项专项资金向返乡创业倾斜,对园区(基地)设施建设、项目开发和运营管理等给予资金补助,形成合力,构建良好的工作机制。
另外,《“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指出,要实施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培训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年),推进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人员返乡创业培训工作。到2020年,力争使有创业要求和培训愿望、具备一定创业条件或已创业的贫困家庭农民工等人员,都能接受1次创业培训。
职业技能培训:脱贫的“催化剂”
《“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指出,要大力开展职业培训,完善劳动者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针对贫困家庭中有转移就业愿望的劳动力、已转移就业劳动力、新成长劳动力的特点和就业需求,开展差异化技能培训;整合各部门各行业培训资源,创新培训方式,支持公共实训基地建设。
北京师范大学管理学院教授文力在受访时表示,要根据贫困劳动力的实际情况和培训需求及企业用工的技能需求,制订培训计划,实施精准培训;整合培训资源,依托各类职业教育资源,开展订单式、预备式培训;分期、分类组织实施贫困劳动力转移培训、技能提升培训,开展免费职业技能鉴定。
近年来,人社部在全国范围内启动实施技能脱贫千校行动,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就读技工院校开辟绿色通道:优先选择专业、优先安排实习、优先推荐就业,全面落实免学费、助学金政策。一些地方对就读技工院校的贫困生给予生活费、交通费等补贴,支持贫困生掌握一技之长,毕业后实现稳定就业。同时,各地围绕用工企业需求,以定向培训、订单培训为重点,广泛开展技能培训,提高补贴标准。
“要始终坚持市场需求导向,把提高贫困劳动力就业能力与促进就近就地就业、向外转移就业相结合,切实提高培训质量和就业效果。各地应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对技能人才的需求,开展实用技能培训,促进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李娟告诉记者。(李小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