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人社厅、财政厅、扶贫办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就业扶贫工作若干意见》,从促进就业创业、加强技能培训、开展公共就业服务三个方面制定了17条推进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创业的具体措施。
在促进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创业方面,主要通过加强区域劳务协作转移就业、搭建就业扶贫载体帮扶就业、创建创业孵化园区促进就业、发挥劳务组织作用带动就业、鼓励中小微企业吸纳就业、购买公益性岗位托底就业、落实创业扶持政策鼓励创业;在技能培训助推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方面,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助力脱贫、鼓励区外用人单位吸纳宁夏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鼓励用人单位开展技能培训、加大“两后生”培训力度、做好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工作;在公共就业服务帮扶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方面,提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完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信息、切实维护贫困劳动力合法权益、加强就业扶贫领域作风建设、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意见》有6个方面的创新举措。增加了给予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外出转移就业交通补贴的政策,对外出务工稳定在1年以并签订劳动合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凭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和用工单位出具的工资证明,每人每年可享受一次性交通补贴。鼓励各地搭建就业扶贫载体帮助农村留守妇女居家就业或灵活就业的措施,对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在1年以上并签订劳动合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的,按照吸纳人数给予扶贫载体一次性资金补贴。加大对劳务组织组织建档立卡贫困人员转移就业的支持力度,各地对带动就业成绩突出的劳务中介组织、劳务经纪人、驻外劳务管理工作机构适时进行表彰奖励。鼓励有创业能力和创业意愿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自主创业,对信用状况良好,有较强创业意愿和能力、有好的创业项目,创业资金需求量较大的贫困户,探索“扶贫小额信贷 创业担保贷款”模式,解决其创业资金不足问题。对有创业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给予免费创业培训和创业指导,每年专门拿出一定的培训名额开展农村电商培训,支持建档立卡户发展农村电商、乡村旅游等创业项目。提高职业技能培训考核针对性,将挖掘机操作、装载机操作、宁夏特色小吃制作、刺绣品制作等部分工种纳入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对在城镇常住并处于无业状态6个月以上的,可在城镇常住地进行失业登记,享受各项就业创业优惠政策,实行一对一精准服务。各项政策措施执行到2020年底全区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全部脱贫为止。(乔素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