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武清区人力社保局组织召开了 “乡镇街道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会”。29个劳动保障服务中心主管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针对市人力社保局调解仲裁处统一下发的《天津市街乡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办法》做了详细的讲解,并对乡镇街道调解组织机构的建立、调解程序及调解协议等相关细节工作作了明确说明。
会议要求,各乡镇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应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机构的建立,指定专人负责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的联系与沟通,建立起信息互通制度。充分发挥乡镇街道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的作用,促使劳动争议双方和平调解、降低维权成本,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