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天津西青区机关事业单位招聘35人公告 | |
文章来源: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 |
公示日期:2021-09-06至2021-09-09 |
为满足我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用人需求,经研究,决定为部分单位公开招聘35名编外人员,经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确定聘用的编外人员与天津市北方人力资源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按规定程序订立劳动合同,派遣到西青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并已取得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的人员。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天津市常驻户口(不含集体户口);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8月30日至2003年8月30日期间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5.身体健康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较强的奉献精神,并需自行解决上下班交通和住宿问题;
7.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8.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受过党(团)纪、政纪、校(院)纪、军纪处分的;
4.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5.道德败坏,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6.直系血亲、配偶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7.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得报考,也不能凭 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8.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9.其他不宜从事招聘岗位工作的。
二、招聘岗位查询
各招聘单位、岗位招聘人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2021年西青区公开招聘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岗位计划》,报考人员从2021年8月30日开始,可通过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www.tjtalents.com.cn)、北方人才网(www.tjrc.com.cn)、西青政务服务网(www.tjxq.gov.cn)进行查询。
三、报名和缴费的方式、时间及相关事项
考生报名和缴费均在网上进行。
网址: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www.tjtalents.com.cn)。
报名时间:2021年9月6日9:00至2021年9月9日17:00。
笔试缴费时间:2021年9月6日9:00至2021年9月10日17:00。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后的24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
考试费用:报名时需缴纳笔试费用45元,进入面试的需缴纳面试费用45元。根据国家和天津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请凭本人身份证及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于2021年9月6日至2021年9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到中国北方人才市场909室(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29号医药大厦)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
四、考试科目、时间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内容为《综合能力测试》,试卷满分为100分。
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21年9月23日9:00至2021年9月25日9:00。
笔试时间:2021年9月25日上午9:00至11:00。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及防疫相关材料(详见《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2021年10月8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最后1名分数并列,可一同进入面试。若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1:3时,按照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进入面试的考生需持报考岗位要求的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为结构化面谈,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报考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及其他防疫相关材料(详见《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缺少任一证件材料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总成绩=笔试成绩×50% 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计划招聘人数的情况,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五、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由西青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考察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考察内容包括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被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体检、考察结果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情况,对拟聘用人员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北方人才网、西青政务服务网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岗位及拟聘用人员基本情况。公示期为7天。
七、备案、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后,没有影响聘用问题的,按照规定程序与天津市北方人力资源管理顾问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到天津市西青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试用期不超过3个月(以签订劳动合同时间为准,由用人单位与天津市北方人力资源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协商确定),试用期计入劳动合同期限。
西青区招聘编外人员薪酬标准参照天津市有关工资标准制定,薪酬包括基本工资、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绩效奖和国家规定的正常福利。
消防支队岗、民政局行政人员岗位、国家统计局西青调查队岗每月应发工资为3800—4100元/月。教育局保育员岗位工资为3200元/月。民政局社会组织专职薪酬待遇参照社区工作者标准发放,民政局住房保障员薪酬待遇参照天津市住房保障员标准发放。
八、递补与调剂
对于在招聘过程中出现自动放弃和取消资格的情况,经研究同意后,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若出现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若民政局同类岗位因无人报考、个人放弃及取消资格等原因,致使出现岗位空缺的情况,区人社局可根据实际需要从同类岗位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调剂,若出现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调剂人员。
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九、特别说明
在本次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严格按照国家和天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请考生随时关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北方人才网、西青政务服务网发布的公告及疫情防控要求,积极配合考试过程中有关防疫工作安排。
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要信息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如遇突发状况,本次公开招聘各程序时间、方式将另行通知,凡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招聘各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咨询电话:详见招聘计划
网站报名凯发线上平台的技术支持电话:022-28013603、022-28013570、022-28014067
监督电话:022-27925040
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00—18:00。
西青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8月30日
附件2: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
为保障考生健康安全和考试平稳顺利,请广大考生严格执行有关疫情防控要求:
1.2021年西青区公开招聘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笔试工作定于2021年9月25日举行,具体考试地点、时间详见《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的身份证,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笔试。参加笔试的考生必须在考前30分钟进入考场,考生入场须进行两次体温监测,请考生提前50分钟到达考点,以免耽误考试。笔试开考30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
2.考生即日起可登录公告发布网站下载《2021年西青区公开招聘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考生健康卡及考试安全承诺书》,如实填写个人健康情况,签署考试安全承诺书并签字。考试前请将《健康卡及承诺书》交给考点工作人员。
3.考生须立即申请“天津健康码”并每日更新,考试当天进入考点时,须主动出示“绿码”,持有“绿码”方能进入考点参加考试。手机要在亮码后存放在指定位置,不能随身携带。
4.笔试当天考生须出示“国务院14天行程码”,如行程码有外省市旅居史(含低风险)的考生,考试当天提供考前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
5.考前14日内从中高风险地区返津的考生,抵津后需按天津市疫情防控要求坚持隔离、医学观察并进行核酸检测,在考试当天须提供考前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出示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码“绿码”,方可参加考试。
6.笔试前14日内,如出现发热(体温≥37.3℃)、乏力、咳嗽、呼吸困难、腹泻等病状,及时到医院就医并进行核酸检测,经诊断排除新冠肺炎的考生,在考试当天须提供考前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码“绿码”,方可参加考试。
7.考试期间做好个人防护,勤洗手,公共场所佩戴口罩。避免和无关人员接触。避免考生、家长在考点附近聚集,同时做到在各种场所确保一定的社交安全距离。考生须听从考点指挥,分散进入考点和考场楼,进退考场、如厕时均须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考生之间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
8.考生进入考点后需佩戴口罩(核验身份过程中除外),在考场考试过程中应佩戴口罩。
9.考生在考试期间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立即向监考人员报告,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笔试当天,考生须主动接受进入考点和考场内两次体温检测,如体温≥37.3℃,须服从考点应急处置安排。
10.被确诊为“新冠肺炎”或疑似病人的考生,以及需要医学隔离观察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已治愈并完成隔离及已排除疑似考生除外)。
11.考生尽量不要外出,并注意个人卫生和防护,每日自行做好身体健康监测,避免与国(境)外人员、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接触,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的场所聚集。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居史和接触史的考生,以及在笔试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的人员,将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12.考生身份证丢失的,需到公安部门办理临时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明(带照片)。
西青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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